升级换代从未停止
1989年9月20日晚,青少年活动中心“大家乐”舞台背后科技楼三楼,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权益部一间狭小的办公室内,“为您服务”的青少年服务热线电话开通了,轮流接线的19位年轻人,除了两位团市委工作人员,其余多为公务员、教师和律师,他们被视为我国首批真正意义的义务工作者。从此,“义工”在深圳扎下根来。当时在深圳市电子技术学校担任团委副书记、计算机老师的巫景钦,就是这19名义工中的一员。两三人一个小组,一周七天轮流值班,倾听并帮人解决问题,这就是深圳义工最初的服务方式。
从那时起,深圳义工自觉地自我完善、升级换代从未停过。
巫景钦回忆说,义工联成立之初他们发现,深圳人都很忙,没空照顾家里的老人和残疾人,当时保姆又不好找,社会设施不完善,义工们首先把服务内容扩展到这两个领域。比起最初简单的接听热线,义工的活动范围扩大了许多。
除了活动范围的扩展,义工人才的招募也逐步升级。
义工号为629的蔡健妮,算是深圳义工中的元老级人物了,1994年底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义工队伍。在此之前,加入义工条件很严格,比如年龄、户籍、学历都有限制,能成为义工的一般都是社会精英。蔡健妮还记得,当时她要加入义工队伍的条件放宽了不少,但也需要边防证或者暂住证,大家在服务时也很少谈及自己的身份。据她所知,身边的义工都有一份不错的职业,比如教师、律师、企业高管。
放宽准入门槛,招募方式从熟人介绍到公开征集,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深圳义工事业完成了第一次升级。在这个过程中,不少新移民如愿加入义工行列,包括深圳市民熟知的丛飞、高正荣、张海文等。作为全市百名优秀义工,高正荣2006年顺利入户深圳,这是他1993年4月来深圳时怎么也想不到的。加入义工队伍的8年里,高正荣累计服务时间超过5000小时。
管理升级解决“隐身”
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深圳有18万名注册义工,但相对1200万的城市常住人口比例还非常低,很多义工还长期处于“隐身”状态。高正荣说:“就拿直属义工服务组的三万多名注册义工来说,平均三个月服务一次可能不到一半。”
对于“隐身”义工,蔡健妮认为属于正常,“义工本来就是‘自愿服务’,个人根据自己情况来决定,没必要强求一直坚持。”巫景钦则认为,随着社会发展,义工的需求量只会增不会减,而且需要更专业的义工服务。从义工的“隐身”应该想到,如何通过义工的升级换代来调动市民的参与热情,特别是理念、招募方式、管理模式等“软件”的升级,“以前都是通过打电话通知义工来服务,不仅成本高,而且可能义工刚好有事去不了,一次两次,容易产生压力和反感。”
对于升级换代,深圳义工组织其实已经着手在做。李泓霖介绍说,这是今年义工大会要讨论的内容之一。据了解,通过借鉴国外志愿者组织的经验,深圳义工正在尝试新的管理方式。比如,南山义工联将具体的服务项目挂在网站上,服务谁,什么时间和地点,有空有热情的人自愿报名参加,自由又简单。
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曾表示,大运会希望有超过2万名志愿者和外围的数万义工参与。在红马甲遍布街头时,除了爱心、奉献这些主流价值观,用什么来吸引喜欢标新立异的“80后”甚至“90后”加入,让这批后备军投身义工行列,成为义工们讨论的热点。
巫景钦说,国际上有些做法值得借鉴,比如在志愿者装备上下功夫,不一定昂贵,但要设计得高端或时尚,“有些志愿者项目配备的装备比维和部队还厉害,让年轻人一看就觉得‘酷’。”在国外,不少志愿者装备成为收藏热门,为了收集这些装备,有些年轻人挤破头想当志愿者。
■ 义工有话说
别拿我们当免费劳力
从诞生之初,义工工作就一直伴随着误解在发展。
巫景钦还记得,上世纪90年代他们组织义工在路口维持交通秩序时被市民误解的情景。“有些闯红绿灯的市民推开义工的手说‘你一个违章司机,有什么资格管我们?’”那时,义工还未统一服装,在市民中认知度不高,有些市民把义工当做违章被交警罚站路口的司机了。
红马甲,红色鸭舌帽,如今成为深圳义工的典型形象。高交会、文博会、上下班高峰期主干道路口,都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在义工认知度提高的同时,市民对义工工作性质和内容的认识却有无限放大甚至扭曲的倾向。
西河举了个例子。有一次一家单位在罗湖举行鹊桥活动,声称是公益活动,希望能找义工帮忙,说好只需义工负责验门票、维持现场秩序。到了现场,义工们发现活动不仅带有商业性质,主办方还要求他们搬铁马。“一个铁马上百公斤,现场有十多个要搬,简直把义工当做廉价劳动力。”西河说,了解真相后,大家气愤离场。
有义工认为,之所以有这样的误解,一方面是人们不了解义工的工作性质,还有某些单位和部门滥用义工,让大家对义工的工作产生误解。
义工小陈向记者抱怨,她曾多次被拉去“填场子、充门面”。有次周末,街道一家企业请了婚恋专家给外来工讲课,当天上午很热,怕没有人来捧场,拉来上百名义工把广场坐得满满当当,“这是对‘义工’两个字的亵渎,也动摇了我们做义工的信念。”
西河认为,义工不是万能的,个人分内的事,比如照顾自家老人、孩子,不应该推给义工。涉及商业的,比如电子展、汽车展,义工没有义务去当免费劳力。义工帮助弱势群体,但不可能替代社会公共服务,只能作为补充,用在社会公共服务无法触及的地方,这也是义工存在的意义。
专题策划:陈文定 普德法
专题统筹:冯悦 张哲
专题采写:事态记者 冯悦 实习生孙晔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