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晚,王某、刘某商定抢车。在南山区学府路与南新路交界处寻找作案目标时,两人发现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停放在某饭店门口,便在旁边蹲守。待被害人郭某与女友唐某从餐厅出来,上车准备发动时,王某迅速上前拉开驾驶室车门,掏出钢珠枪顶着郭某的脖子,威逼郭某交出车钥匙并让二人下车,然后由刘某驾驶该宝马车载着王某逃离现场。被抢宝马轿车及车内手机等共值人民币11万余元。
今年1月15日晚,王某、刘某驾驶上次抢劫得来并已更换车牌的宝马车外出寻找作案目标。当晚8时许,两人在南山大道一餐厅门前瞄上一辆白色宝马轿车后,便尾随该车至南山区闽泰大厦附近伺机抢劫。当晚10时许,当车主走出咖啡厅准备启动车时,王某冲上前去拉开驾驶室车门,掏出钢珠枪威胁车主交出车钥匙并下车,由刘某驾驶该宝马车逃离现场,王某待刘某离开后又抢走车主的手机,并驾驶宝马汽车逃走。被抢宝马轿车及手机等共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
两次得手后,不久两悍匪驾驶抢劫的宝马轿车,在南山区学府路某西餐厅门前故伎重演,劫得被害人刘某价值21万元的大众途锐吉普车一辆及现金二万余元。
随后,被抢的车主向南山公安机关报案。今年1月19日18时许,经过缜密侦查和暗中布控,公安人员在福田区一家咖啡厅将两被告人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用仿真钢珠枪一把,被抢的三辆轿车均已归还车主。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