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衎的姐姐昨日告诉记者,弟弟在龙华街道龙丰学校读书,上学期末,弟弟坐在同年级一个班级的教室门口,结果遭到一个同学的指责,随后两人发生了口角。此后杨衎在学校附近遭人群殴,眼镜被打坏,身上有数处淤青。该学期最后一天,杨的家人找到对方家长要求赔付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5000元。最终,对方家长以1000元赔偿了结此事。8月31日学校开学,杨衎一个人去学校报到,结果却被告知:一、如果你被老师打了,老师是赔不起精神损失费的;二、打架导致了学生家长来学校闹事,对学校的名誉造成了损失。学校建议杨衎另选一所学校。9月2日,杨衎回到河源老家读书。
昨日,龙华街道龙丰学校中学部主任罗小姐告诉记者,打架事件发生后,双方学生家长在学校内进行调解,杨衎的父亲、姐姐曾情绪激动,扬言要叫上百人与对方在学校决斗。今年开学时,曾建议杨衎转校,但并未拒绝其入学。之后,杨衎一家并没有意向为他办理入学手续。
杨小姐说,现在她已经将弟弟送回河源老家一所中学就读。她曾联系宝安区教育局信访办,之后有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她,得知杨衎已经回老家读书后,就再无下文了。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刘子龙认为,如果杨小姐所说属实,学校的做法就严重违反了教育法规。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