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奥一网消息:香港一名53岁小学男教师与10岁小六女生性交,在高等法院被判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罪名成立,押后至下月12日判刑,等候心理及家庭背景报告。 案情指,被告任教荃湾一间小学,是女童的小五班主任及兴趣小组导师,两人日久生情,并以谊父、谊女相称。 被告去年初起,三度与女童发生性行为,又向对方赠送电子游戏机及手机,并每月支付女童100元零用钱。 被告今年一月带女童到荃湾一间别墅性交,警方巡查时将他拘捕。
编辑:梁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