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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应平和同事一起去招工,返回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被撞成严重脑损伤。本报记者王子荣摄 |
去年11月29日,伤者哥哥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山分局已经于今年1月17日做出工伤认定,并按规定向回收公司及申请人送达了《深圳市工伤认定书》。但回收站对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今年5月16日,福田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驳回回收站诉讼请求,但回收站又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现在该案还在深圳市中院待审。
直到昨天,记者联系到该回收站负责人,他仍坚持伤者不是因工受伤。他的理由是:发生车祸当天,徐应平所在的装车三队全体休息,他也没有派龙某出去招工,徐应平是非工作原因自行外出,所以不属于工伤。
43岁的徐某未成家,近一年时间来哥哥一直守在病床前照顾,向亲戚借来的两万元钱早已花完,由于没有经济来源,目前哥俩全靠在东莞打工的妹妹养着,为了节约钱,其哥哥每天只吃两餐。据他称,车祸之后,回收站负责人没有来医院看望过一次,仅在过年时弟弟两个同事给了200元钱。
社保南山分局表示,要等行政诉讼程序结束并裁定为工伤后,才能按社保的相关规定进行偿付。建议伤者及家属积极寻找有肇事车辆或相关商业保险提供相应治疗费用。截至目前,此事没有任何进展。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