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许,深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5楼劳动仲裁庭外,很多穿着工衣的司乘人员在议论着,他们大部分是367路公交大巴的司乘人员。据员工代表小唐介绍,他们这次申请劳动仲裁的有160余人,大部分为在职员工。小唐说,这次讨要的主要是加班费等,他们希望公司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记者看到,他们密密麻麻的统计名单上,涉及金额达600余万元。
当事员工刘先生介绍,政府在2006年下半年就规定实行双班制,可是他们367线路并未完全实行双班,现在还是单班双班混合制,一个单班要跑十五六个小时,没有休息,要请假也不是很容易。
“加班费少得很,几乎没有。”一名员工说,他们工资发得也不及时,而且几乎没有加班费,节假日加班跟平时没有什么区别,特别是2008年之前,情况更加严重。
员工吴小姐拿出自己的合同给记者看,她介绍,自己无缘无故被终止合同了,7月份她还被告知签了签约意向单,可是到了8月份,公司就给她发了终止合同通知书。她说,自己没有犯什么错误,公司应该给予补偿。
昨日上午9时30分,仲裁庭准时开庭。庭审当中,员工方和公司方分别出具了证据,公司更是将员工几个月的行车日志卡用三个大纸箱抬到庭审现场。中午12时许,庭审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昨日下午5时许,深圳金华南巴士股份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解决问题的态度是积极的,员工们说的不完全属实。关于加班费的问题,他们已经在工资提成中体现,当然也不否认个别人的加班费发放存在问题。
目前,员工要求走法律途径解决,他们完全同意,也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了相关证据,现在就等待仲裁结果。他们也愿意与员工们协商,希望能够理性处理。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