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深圳社科院与民政局联合编撰的《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08)》对外公布,成为深圳历史上首部社会发展蓝皮书(见昨日本报A40版)。大家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蓝皮书已经司空见惯,而专门的社会发展蓝皮书在这几年开始在沿海发达城市频频出现,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这反映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全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实际上,尽管深圳是一个“经济特区”,经济体制改革是深圳改革的目标与重点,但是深圳过去三十年的改革从来不是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在社会领域同步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这是深圳改革开放的瞩目成就,也是三十年来的经验总结。
中国的经济特区自其提出之日起,虽然带有强烈的时代特色,但是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经让特区成为带有改革标志的功能性平台。不同的历史时期,经济特区就有不同的历史使命,也有不一样的改革任务。因此,不断改革求新,就成为特区的应有之义,先行先试、发挥先锋作用,也就成为深圳的历史宿命。目前,在中国经济社会急剧转型、区域产业调整升级的背景下,深圳经济与社会改革自然应该有更深的内涵和更广阔的外延。
作为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经济发展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下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与之相适应的是,深圳作为中国新兴的移民城市,其社会发展也相当特殊。这种特殊性既表现在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比例悬殊上,也表现在大量单纯的城市中产阶层、城市认同程度、社会文化发育等方面。特殊的社会结构在历史上曾经极大地促进了深圳的经济发展,但到现在也成为深圳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当然,这种结构也可能为中国社会转型探索新的演变模式。例如,从计划经济体制下走出来的中国人一直以“单位人”作为自己最重要的社会属性,而市场经济发育较早的深圳一开始就出现一大批自主择业、自由流动的“社会人”。“社会人”如何管理?深圳自然要在社会管理体制上进行探索。
深圳的“社会人”多且年轻,以一批高素质的中产阶层为主体。据说目前深圳中产人数超过一百万,主要是国家及社会管理者、企业经理、私营业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个体户等。这些人有自己的财产和稳定的收入,他们为深圳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也在这个城市享受自己创造的成果。作为中国先富地区的城市公民,他们还有着年龄轻、学历高等特点,这就使他们对于生活质素的要求高于其他城市。因此,一旦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起来捍卫自己应有的权利。不过近年来,深圳中产人士已经从刚开始单纯的消费者维权、业主维权发展为主动积极地参与城市公共事务等。这些现象在全国比较突出,显示出深圳“社会人”的现代公民意识,这也是深圳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潜力所在。
相比其他城市,深圳的中产阶层已经普遍具有三大意识:一是公共意识,如倡导环保,维护公共空间;二是具有纳税人意识,渴望参与公共事务;三是民主与法治意识,他们善于用法律维权,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深圳中产阶层的这三大意识已经体现出公民社会的主要特点。近年来,中央提出要提高“社会自治”能力,而深圳高素质、高学历的中产阶层应成为社会自治探索的首要对象,也应是深圳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中产阶层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石,也是公民社会的核心和基础。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圳经济特区的历史使命必然要适应这一趋势。过去三十年,深圳以经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和目标,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现在的深圳是否能以社会发展为突破方向,续写经济特区的辉煌呢?
□呙中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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