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昨日起到本月19日,名单在网上公示,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公示对象在诚信守法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为82001670。
市长质量奖是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是全国首个以“市长质量奖”命名的政府质量奖,设立于2004年。该奖主要授予深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政府提供免费的评定和配套服务,并奖励每家获奖单位300万元。
编辑:梁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