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7年9月中旬,邓明珠与表兄弟余有飞商议绑架同学李丽。李丽与邓明珠曾在初中同学三年,后来又一起到深圳打工,李丽被害前在一直深圳富士康工作。
9月18日,邓明珠将李丽约出单位宿舍,在一家商场见面,再将其骗至深圳市宝安区油松路边一家旅馆的房间。邓明珠、余有飞用备好的透明胶纸封住李丽的嘴,用数据线捆住其双手。随后邓明珠用李丽的电话与李的父亲联系,索要三万元,又给李父发短信称:“给我三万块钱就放人,如果敢报警,就永远见不到人。”
后邓明珠、余有飞为防止罪行败露,掐昏李丽,邓明珠随即到楼下杂货店买来一把菜刀,在其颈部连砍数刀,将李丽砍死。两人把尸体抬到床下藏匿,在冲洗现场后,拿上李丽的手机逃走。
昨日在庭审过程中,邓明珠在回答问题时几度哽咽,反复说“我不是想要她性命”,庭审结束后见到其母更是当众嚎啕大哭。而李丽的母亲在庭上一直盯着邓明珠,数次冲其说话被法警制止。她要求邓明珠杀人偿命,李丽的父母还当庭向邓明珠提出60余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偿。
庭审持续一小时,法官宣布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