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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不能让民意被忽悠

2008/07/22 11:08:37 来源:南方网 作者:轻舟击水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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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议村

据报道,近日,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委会主任杨剑昌以业主身份参选所在社区的业委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结果被取消参选资格。社区工作站站长解释这次选举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落选业委会杨剑昌被忽悠?》)。

杨剑昌是否被忽悠,还有待其所在社区业委会选举的进展及媒体的后续报道来证实。但报道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及组织方貌似公正的态度,已经值得相关部门深思。

杨剑昌所在社区新一届业委会的推荐工作过程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时间。按照当地街道办的解释,相关法律条文对此期限没有明确规定。然而问题恰好就可能出现在这个“没有规定”当中。“没有规定”就意味着给予了业委会换届筹备的牵头组织单位———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一个自由裁量的空间。如何处理和把握好这个空间,就成为关键的问题。莲花北住宅区有6000余户、近3万居民,在深圳社区中具有较大的影响。而且,今年初,莲花北社区调高物管费已经引发业委会信任危机和社区矛盾。也正因为法律法规对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的规定还不是十分完善,执行也不够到位,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的自由裁量权就显得更加重要。如果其时间安排更加慎重、筹备组织更加严密,能帮助选出民心所向的业委会及委员,必将对整个社区的长远规范管理和民主自治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而如果仓促进行新一届业委会选举推荐工作,必然使市民对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的自由裁量权产生质疑,也会促使社区某些不正当利益代表者得逞。

公正、规范的业委会选举既是《物权法》的贯彻和体现,也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来说,莲花北社区有杨剑昌这样的代表应该是社区之幸事,而且广大的社区居民也希望杨剑昌能够名正言顺地为社区建设出力。目前,物业管理活动尚在不断规范之中,也存在各种利益纠葛,甚至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产生各种社会矛盾。其结果往往还是需要政府部门付出很大行政成本(主要是基层行政成本)进行处理。而如果杨剑昌能够当选业委会委员,则以其“护法英雄”、“布衣青天”的民意头衔,必能有效增强业委会的公正性及自治力量,从而带动社区的规范管理。所以杨剑昌应该是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极力创造条件、鼓励加入业委会委员选举的对象,除非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不希望社区规范管理局面的出现。□轻舟击水

 

编辑:刘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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