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福田贪污案最大金额
这宗福田建区以来最大的贪污案7月7日在深圳中院开庭。检方指控,2003年10月—2007年7月,张丽萍在任职沙头街道办事处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私自添加、涂改报销单上大小写金额、报账内容等方式多报费用,共骗取公款888.6万余元,用于买房、基金等个人投资和消费。
哥哥多次帮其转移赃款
她的哥哥张旭东为帮助张丽萍隐瞒其贪污所得巨额财产,于2004年11月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设了账户,分多次将张丽萍所得赃款286万元存入其账户,代为保管。自2005年12月31日—2007年1月31日间,张旭东帮张丽萍套取26笔转移赃款,共计85万余元。兄妹二人当庭认罪,并表示不上诉。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