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前日深夜,业主们守在物业公司门口等协调结果。本报记者郭现中摄 |
业主下班开车进小区,却因被发展商列为“不受欢迎的车位使用权人”而被挡在门外,20多部车因此堵在小区道路前,这时前晚发生在福田区景天北街幸福家园小区门前的一幕。
收车位开出交换条件
前晚9时许,幸福家园小区门口开始聚集车辆,开车业主均无法驶入小区停车场,原因是前面的业主黄女士被管理处拒绝入内,称该业主的停车位已被强行收回。据了解,7月13日,黄女士曾收到两份车位停租和停止使用告知书,收回的理由是停车场产权是发展商所有,而黄女士被列为“不受欢迎的车位使用权人”。
据悉,幸福家园小区发展商为深圳市赛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赛华公司),物管交由卓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打理。“以前有位陈姓业主被发展商列为不受欢迎业主,前几天无奈搬走。”现场不少业主表示,到零时许,管理处已聚集了50多位业主,这占整个小区业主半数以上,辖区民警和街道办工作人员也前来协调。
黄女士告诉记者,7月13日,其在收到赛华公司车位停租告知书的同时,还收到一份意见函,上面明确写着如果其书面签字同意康欣社区政府社康中心在幸福家园开业,作为交换条件,赛华公司将不收回车位,否则公司将在两天后不准其使用停车场。有业主反映,所谓要开业的社康中心占用的建筑物,其实是赛华公司在规划外搭建的,在去年10月份,有数十位业主曾联合签名向有关部门投诉。
“先拿我开刀,就是因为我丈夫是业委会主任!”黄女士说。
开发商称是在维权
昨天凌晨,当记者就此事要求采访管理处和发展商时,两方以要配合街道办和警方为由拒绝采访。
在赛华公司行政部向记者提供的一份书面说明中提到,之所以列黄女士为“不受欢迎的车位使用权人”,是因公司经营商铺时,遭到业主向政府职能部门的投诉,以及各种形式的诽谤,经多次协商也没达成和解。由于发展商为地下停车场业主,有权利收回产权属于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发展商并退回其已预交的车位使用费及利息等。
“这是发展商被该业主长期侵害权利后的一种维权。”赛华公司表示。
对此,不少业主称发展商和管理处是想瓦解小区业委会,推断两方会逐步采取行动,收回其他业主的停车位,“现在她是第二个,指不定我就是第三个呢!我们要换管理处!”一位业主喊道。
多方协调为业主维权
据悉,昨日上午,深圳市国土规划部门、建设局和街道办等职能部门出面组织幸福家园部分业主代表、发展商赛华公司和管理处召开协调会,明确发展商不能收回业主车位使用权,解决小区业委会办公用房,并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宣布小区地面停车场属全体业主所有。
本报记者 程文
(报料人:沈先生 报料奖:150元)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