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东湖宾馆公交站
事件:孙先生昨日投诉,今年1月5日晚10时乘211路公交车时,因投币问题和司机打斗,其间手指和眼睛受伤。法医鉴定其右眼轻伤,他向深圳巴士集团公汽公司索赔,事过半年仍无果。
记者帮:据了解,孙先生当晚和爱人在东湖宾馆公交站先后上车,妻子在后面投了币。当事司机唐先生看到孙的爱人投币多是散钱,他判断不够两人共计4元的票价,于是询问孙是否投币,结果遭其辱骂。唐先生回骂后,双方发生争吵,随后打斗,其间孙先生右手小指和右眼受伤。唐先生说,孙先生当晚满嘴酒气,酗酒闹事。孙称当晚确实喝酒了,但没喝多。唐先生认为,当时孙的眼睛一点事也没有,后来索赔10万元,纯属敲诈勒索。
市公安局6月26日开具的相关案情摘要显示:孙先生在211路车上被人用拳击右眼,并被踢倒在座位上,右手小指插进座位缝受伤。法医鉴定分析认为,孙先生右眼视神经挫伤。
结果:巴士集团公汽公司营运部经理王先生昨日说,当事司机在无法确定乘客是否投足币情况下询问乘客,遭遇乘客殴打紧急停车等,不存在问题,但其“回骂、回打”乘客是不允许的,将根据公司相关考核责任书进行处罚。对于孙先生的索赔,王先生认为这是司机个人造成的错误,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和公司无关。
广东深鹏律师事务所杨静律师认为,公交司机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与乘客发生纠纷,代表公汽公司;乘客投币是和公汽公司形成合同关系,并非与司机个人形成合同关系,公汽公司应对此事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认为事件由司机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可就此向司机追偿赔款。
帮忙记者 刘延春
编辑:小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