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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前推行娱乐场所新规:着穿不得过于暴露

2008/07/16 07:58:50 来源:南方网 作者:樊卿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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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记者 樊卿)从10月1日起,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不得穿“透明装”,不得有伤风化,但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应该“透明化”,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就公安部出台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举行动员部署大会。

今年10月1日起,公安部出台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即将施行,这一办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娱乐场所的设施、经营活动、保安配备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办法规定,营业期间,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装,着装应该大方得体,不得有伤风化。深圳市治安巡警支队治安管理处李龙文解读时表示,深圳市大部分娱乐场所都做到了统一着装,但是也有部分工作人员穿着太“透明”了,这不符合《办法》规定。但在娱乐场所的设施方面,就尽量要求透明化。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不得设置隔断、不得设立房中房,包厢、包间内的吧台、餐桌不得高于1.2米,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深圳市公安局表示,目前正在罗湖区选择一家大型娱乐场所进行试点。娱乐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还禁止使用可调试亮度的照明灯。

为安全保障,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迪斯科舞厅还应该配备金属探测门,还需要有不少于2名专职的安全检查人员,其中女性不少于1名。娱乐场所的保安人员今后也不得自行随意聘请,必须与经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

根据办法规定,今后娱乐场所日常的治安工作应更信息化,深圳市公安局表示,目前已经开发了相关软件,每个娱乐场所应该通过软件和公安部门联网。

编辑:小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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