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的原因,要么是觉得租金贵,要么觉得搬家成本高于承租的实惠。另外,还有一些人现在就住在城中村里,城中村‘农民房’的租赁价格也比较实惠,他们觉得不必再租公共租赁房也可以在‘农民房’中继续租住。”深圳市住宅售房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解释。
自7月5日深圳开始本批6006套保障房选房工作以来,到昨日为止已安排了近2000户家庭选房。过去的10天里,市民所选的大部分房源均为经济适用房,并已自前天起开始签订购房合同。
虽然目前为止仅安排了近400户申请家庭选租公共租赁住房,但大量申请家庭最终弃权的现象还是引起了国土部门的重视。“这次的租金的标准是按照已经制订的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制订的,如果确实因租金过高导致市民弃权,我们接下来将进行好好的总结,以便让公共租赁住房更好地发挥作用。”深圳市国土部门一位负责人说。
记者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的保障性住房房源公示系统中查询到,已经分配出去的公共租赁住房大部分都位于较好地段。例如景田南1栋、布心花园、景贝北、罗湖统建楼等处的房源,这些房源中,两房一厅的租价约在900元以上,三房一厅的租价则要上千元。由于地段较好,因此与周边市场租价相比,租金显得比较实惠。
“房子要想吸引人,要么地段好,要么租金低于市场价的幅度尽量大一些。不然的话,有的人辛苦申请后就会觉得不那么物有所值。”以634元的月租金刚刚承租了梅林二村一套39平米公寓的王先生说。
■相关新闻
一街道办人员因难买到经济适用房投诉:
有人有集资房仍获分房资格
奥一网 (记者 李斌)在深圳这次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没有了开着豪华车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现象,但另一种“装穷”的现象不容忽视。昨日,一位自称是某街道办工作人员,由于打分相对靠后,难以买到经济适用房,到深圳市住宅售房中心投诉:街道办在进行最初一轮资格审核时便发现,有部分市民明明已经享受到了单位的集资房福利,由于没有产权证,未在国土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备案而成为资格审查的漏网之鱼。在这次保障房的资格审查中,街道办承担着把守头道关的责任———对申请家庭进行家访,入户调查,核对其家庭经济情况与申请条件是否符合。但这位某街道办工作人员透露,“我们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是有集资房的,只是没办房产证,但街道办并未取消其资格。随后又有一些人到街道办投诉,不过街道办并未对此进行深究。”
“我们不是不查,只是还不到时候。”负责接访的深圳住宅售房中心工作人员回复这位投诉者,由于一些集资房确实未在国土局进行产权登记备案,因此难免会有这种现象出现。但是,按照已经实施的深圳市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办法,只要有对申请资格造假者,一旦被发现,政府将收回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即使经济适用房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也一样要收回。“分配工作要等到8月份才能结束。我相信,等到分配结束后,只要有市民举报,我们都会严查到底,秋后算账的。”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有弄虚作假,通过隐瞒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等手段购得经济适用房的,政府将责令其在3个月内退出已购住房,并按市场指导价计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退房之日止的租金;拒绝退出已购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