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将成为呈堂证供。”这句话在港片中经常由阿sir威严地说出,早已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台词。其实这句普通台词的背后,也正反映出香港人很高的法律意识。
经常到香港的内地市民,相信对各种“法律威胁”都颇有感触。比如路边禁止随地吐痰的标语,会警告你“随地吐痰会触犯香港法律”。香港的街头巷尾有时也会出现“牛皮癣”,而记者就亲见有人在墙上如此警告,“在此乱贴广告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此外,物业管理处追讨管理费的通知书上,也赫然写着“如继续拖欠,本法团为公平起见,将入廪小额钱债审裁处循法律途径追讨”。
当然,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制的成熟,除了公民具备高的法律意识,还要有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系统。翻阅香港的法庭卷宗,除了各种人命官司、财产纠纷,还能看到一些“芝麻小事”,比如夫妻口角、婆媳反目,甚至宠物被打怒而诉诸法庭,或者儿子不孝最终对簿公堂等等。
“相对于内地,香港人的法律意识确实比较高。”香港教育学院从事宣传工作的陈立恩先生说,一般的香港公司都会有法律顾问,随时“告”别人或者被人“告”。“特别是宣传公司或者产品的文案,都要由律师过目,评估面向公众后会不会引来其他公司的诉讼”。陈先生说,在香港甚至车辆超速都可以诉诸公堂,“如果你认为自己没有超速,是警察的仪器有问题,那你就可以上法庭打官司。”不但如此,香港人对于打官司,也没有像内地人那么介意。“如果你的权益受到损害,上法庭是很正常的事啊。”一名五十多岁的老渔民有叔告诉记者。
本报特派香港记者 庄树雄
编辑:小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