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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大道11万违规广告牌没了

2008/07/11 07:53:09 来源:南方网 作者:孙天明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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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车经过深南路,道路两旁景观漂亮多了,心情都会变好。”天安数码城一家企业的员工小陈道出了许多市民的心声,“前几年,深南路修缮之前,广告牌横七竖八,到处都是,杂乱地堆在一起,根本就是一种视觉污染。”截至上月,市城管局牵头发起的为期一年多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告一段落,一路伴随市场利益阻力,但最终还是赢得社会赞誉。

6月12日凌晨1时许,由市、区、街道三级组成的联合行动执法队队员们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疲惫的笑容。经过连续几个小时的奋战,他们成功强制拆除了深惠路布吉关口一处面积达到220平方米的非法户外广告,这块3月份就应被自行拆除的广告牌最终还是轰然倒下。

这是深圳自2006年9月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户外广告整治的又一次攻坚行动。随着大量不规范的广告牌被拆除,深圳的城市空间轮廓逐渐被厘清,城市整体面貌也是更加整洁明媚。

有专家表示,户外广告涉及到公共利益与市场利益的博弈,伴随着争议和阻力,政府发起一年多来的专项整治以及采用铁腕手段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视和决心。

铁腕行动

一年多来,城管部门一举拆除违规设置和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招牌11万块,全市55个街道办事处中已有53个通过了市城管局组织的户外广告整治专项验收。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天安数码城一家企业的员工小陈每经过一次深南路,都会明显感觉到沿线的广告牌越来越少,视野也越来越开阔,“越来越有中国第一市政大道的气派了”。

这一切变化要源于2006年9月开始刮向户外广告的这场整治风暴。当年6月15日,深圳市政府四届三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户外广告管理系列文件,基本理顺了长期以来较为复杂的户外广告管理关系,恢复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在这样的东风下,深圳市城管局于当年9月25日正式牵头发起了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

这场整治行动以拆除楼顶广告为重点,对全市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存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以及路牌、指示牌等进行全面整治。整治从重点区域、路段和建筑物开刀,先是对重点商业街区、主要城市道路、国道、高速公路以及口岸、机场、车站等进行整治,让这些道路成为深圳户外广告规范设置的样本和高点区域,成为现代化风格特征的城市名片,并由此逐渐渗透,全面铺开。

据市城管局统计,一年多来,城管部门一举拆除违规设置和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招牌11万块,全市55个街道办事处中已有53个通过了市城管局组织的户外广告整治专项验收。通过整治,影响市容景观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楼顶广告被基本拆除完毕,一批内容违法的户外广告被取缔,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道路和重点商业街区两侧的户外广告得到规范。

治理初衷

深圳是一个多台风、多暴雨的地区,每逢台风来临,户外广告尤其是楼顶广告牌就成了悬在人们头顶上的“隐性杀手”。此外,户外广告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建筑轮廓线的优美度。

提起户外广告牌,很多人会想到它的安全问题,每逢台风来临,广告牌就成为重点防范的安全隐患。这也正是深圳当初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一大初衷。

2006年8月,就在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前一个多月,台风派比安袭击深圳。在狂风的撼动下,8月3日下午,深圳火车站东广场4块高约12米、总共约400平方米的大型广告牌同时倒下,广告牌脚下15厘米厚的围墙被砸倒,一名骑车经过的年轻女子连人带车被压倒,当场死亡。

“深圳是一个多台风、多暴雨的地区,户外广告尤其是楼顶广告牌就成了悬在人们头顶上的‘隐性杀手’。”市城管局副局长秦永安说,户外广告因为受风面过大,比较容易被大风吹落而威胁人们安全,深圳每年都有广告牌被吹下来砸伤人、砸死人的现象,所以开展专项整治实际也是为人民群众安全着想。

除了安全因素之外,市城管局考虑更多的,是大量户外广告对于城市整体形象的影响。

“户外广告的胡乱设置,严重影响了深圳城市建筑轮廓线的优美度和市容景观。”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市城管局科研所所长胡振华以纽约和新加坡城市广告的规范和美观为例,对记者说,“无节制、无秩序地设置,就是一种污染。”

面临阻力

拆除户外广告实际是公共利益与广告业主经济利益的博弈。在整治行动中,遇到阻止和抵抗对执法人员来说是家常便饭,华强北商业街便是其中的典型。

户外广告影响到城市的形象,在深圳大学行政管理系一位学者看来,这是一座城市的公共利益,而户外广告同时又是一种宣传手段,这就造成拆除户外广告实际是公共利益与广告业主及利用户外广告载体进行市场拓展、品牌树立的企业的经济利益的一种博弈。

在户外广告整治行动中,遇到阻止和抵抗对执法人员来说是家常便饭,华强北商业街便是其中的典型。

去年6月初,福田区城管执法局向华强北商业街商户下发通知,要求他们在当月底之前,将各自建筑楼顶现有的广告牌自行拆除。此事迅即引发轩然大波,数十家商户随后联名上书要求保留楼顶广告,希望政府决策时考虑华强北商户的声音。

不仅是华强北,各个区在户外广告拆除中,几乎都遇到过顽强的抵抗,不过,在多方解释和进行思想工作之后,很多商家不仅同意拆除,有的还主动自行拆除。宝安区全区拆除的广告牌中,就有三分之一是业主自行拆除的,减轻了政府部门人、财、物的压力,而南山的自行拆除率也将近60%.对于少数拒不整改的钉子户,城管部门也采取了强制拆除手段。

“尽可能争取在市民理解的状况下拆除,但同时又不放弃采取强制手段,这种铁腕作风可以看出城管部门对于户外广告整治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决心。”市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

现实难题

在目前深圳户外广告管理和整治中,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地方性法规明显滞后于现实;二是目前的户外广告仍是多头管理。

在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过程中,尽管城管部门作风强硬,但在打击的同时,也在通过户外广告用地拍卖等方式来实现堵疏结合,以达到进一步规范的目的。

去年9月,深圳首次委托专业机构对全市6处占用公共用地的立柱式广告使用权进行了拍卖,共拍得3200多万元,同时按照规定,拍得这6处立柱式广告的广告商每年必须发布60天的免费公益广告。采取这种拍卖方式打破了以往户外广告审批不透明、不规范等问题。

不过,有专家表示,在目前深圳户外广告管理中,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地方性法规明显滞后于现实需要就是其一。深圳正在执行的《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是1994年颁布的政府规章,虽然1998年曾进行修订,如今也已全面滞后,基本失去规范和指导功能。专家建议深圳应尽快对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出台更为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定,以便更好地对户外广告进行管理。

此外,户外广告的多头管理也是困扰城管部门的一大难题。目前,户外广告设施以城管部门为主进行管理,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设施以及公交候车亭、出租车停靠站等,仍有交通部门负责管理,这也导致在同一位置是否应设广告常常会出现分歧甚至相反的意见。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孙天明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高贵彬

编辑:刘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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