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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责任认定仍没有落实,爆炸现场一年来都没有清理。本报记者陈以怀摄 |
1名香港租客凌晨醒来点烟,结果引爆厨房泄漏的燃气,冲击波不仅撞破了与邻居间隔的整面墙壁,还将整层其余11户房门全部冲开,造成各户不同程度受损。这起1年前发生的爆炸事件,至今仍令相关业主们心有余悸。目前事发楼盘整层住宅仍一片狼藉,业主们因没有得到相关部门对此事件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承诺,无法重建家园。
12户住宅业主讨要200万赔偿
事发2007年5月2日凌晨,地点为罗湖区嘉宾路城市天地广场B座22层。昨日,在燃气爆炸事件中不同程度受到损失的12户住宅共计6名业主,提交了联名签署的请求政府(相关部门)从速解决责任认定等问题的上访信,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给出明确说法,并进行总计约200万元的经济赔偿。张先生、蔡先生、陈小姐等业主称,200余万元的赔偿包括家居重修、家具用品损坏赔偿及1年多房租补偿等。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罗湖区常务副区长倪泽望已经指示相关部门协调各部门处理此事,但目前业主们并未收到解决问题的具体回复。另今年3月警方已对此事件作出“初步调查情况”报告,但相关业主及部门对其产生疑问,加之当事人香港租客一直未曾露面,令本次事故原因更加显得扑朔迷离。
整层楼至今仍被封闭
昨日记者到城市天地广场B座22层进行实地调查,该层已经被整层封闭,电梯无法直接到达。据随行业主及小区管理员说,目前现场仍基本保持爆炸后原状。记者现场看到,该层楼到处散布水泥、玻璃、家具等碎块,走廊吊顶大面积破裂。整层12户房门全都打开,部分房门脱离墙体。
在爆炸源2212房间,多数家具移位变形,紧邻2212房的2201房整面墙壁也全部破碎。整层楼其他11户房间不同程度受到破坏,多数室内的冰箱、电视、电脑、床铺等物品移位、受损,个别玻璃窗发生脱落。这起爆炸事件,甚至造成相邻C座住户的防盗铁网发生变形。当时另外11户人家也都有住客,适逢五一黄金周,住客多不在家,除当事港客外无其他人员受伤。
■疑点重重
爆炸为何如此猛烈?
当日可能至少泄漏了20立方米燃气
这次燃气泄漏爆炸威力为何如此大?一户发生爆炸,为何波及整层住户?据消防、安监、燃气等部门调查,城市天地广场B座2212业主从2006年6月到2007年4月,每月使用燃气在1至4立方米不等;而其在2007年4月6日的燃气抄表记录为27立方米,事发后的2007年5月2日燃气抄表记录为51立方米。
“这个爆炸当量相当厉害!”罗湖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察科科长李子环分析,根据去年4月6日和5月2日的抄表记录显示,其之前每月使用燃气不超过4立方米,推断当日2212户内泄漏的燃气应在20立方米左右。
为何迟迟不认定责任?
燃气管道有切口一度怀疑是刑事案件
事故发生1年多,为何现场仍是一片狼藉,没有修复、无人入住?相关业主称是因为一直没有得到任何部门对此事件的责任认定和明确赔偿的答复。记者通过采访安监局、建设局、南湖街道等部门获悉,因事故现场曾发现2212住户燃气管道有切口等,一度怀疑其是刑事案件,交由公安部门侦查,致使相关部门的行政回复延迟。
南湖派出所对“5·02”燃气爆炸事件的调查报告,于今年3月13日出具给相关部门。据警方调查,事发前租住在2212房的男子梁某是香港人,去年5月2日凌晨5时许,其在睡眠中醒来用打火机点烟,结果引发厨房燃气爆炸。梁某身上多处被烧伤,先在深圳医院抢救后转至香港救治。南湖派出所称在现场勘查中,未发现2212房有门窗被撬和有人进出痕迹。警方调查中又找到多名城市天地广场大厦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未发现可疑情况。因此,综合多方面调查,南湖派出所初步认为本次燃气爆炸“非他人故意所致”。
对于“非他人故意所致”说法,相关业主及当时赶到现场的有关单位人员表示质疑:“非他人是否代表非人为呢?”据区安监局、市建设局等单位有关人员证实,他们现场看到2212房厨房内燃气橡胶管有一明显切口,非自然或年久自损所致。现场固定燃气橡胶管的卡子也有被动过痕迹。另据安装燃气报警器的汉光公司有关负责人汤先生称,其发现报警器也有人动过,并且燃气报警器需要通电才能报警,而现场2212房不仅总电闸关闭,部分分电闸也处于关闭状态,不像爆炸引发线路短路跳闸所致。
谁来为事件埋单?
街道建议对报警器是否失灵做鉴定
这次燃气爆炸事件,造成其他业主受损,到底谁来负责,谁来埋单?据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从法律职责来讲,这次发生在小区居住楼盘内的爆炸事件,属于家居安全事故,因此不属于安监局管理的安全生产范围内。今年4月南湖街道根据罗湖区常务副区长倪泽望指示,召开了多部门协调会,其中一条建议是:由建设部门督促协助,由发展商、管理处、汉光公司(燃气安装公司)等共同出资,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报警器是否失灵做出鉴定。
对此市建设局燃气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回复,按国家有关规定,该单位对燃气系统设计、安装、验收等负有监管职责;但因燃气报警器不属于强制安装的燃气装置,因此不属于其监管范围。汉光公司有关负责人汤先生说,其对安装在2212户的燃气报警器产品质量有信心,因此事发当时,即在众单位人员面前现场封存,不怕鉴定。
■律师说法
可起诉物业和燃气安装部门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徐静律师认为,由于公安机关已对本次爆炸事件初步做出“非他人故意所致”的调查结论,因此业主可以考虑尽快启动诉讼程序。徐静律师认为,物业因燃气泄漏而爆炸,物业管理单位可能存在管理维护不善的问题,燃气安装部门也可能存在维护及检修疏漏的责任,业主可列物业管理单位及燃气安装部门为共同被告,向他们要求相关赔偿。同时,业主可以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市建设局)反映情况,要求对建筑质量及燃气工程质量进行调查。如果该事件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为人为故意的刑事案件,业主就可以向犯罪嫌疑人索赔。
据相关受损业主反映,城市天地广场物业管理处至今一直在催缴1年来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对此徐静律师认为,因为业主没有实际使用住宅,楼层处于封闭状态,管理处也未实际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而且此事件责任没有明确,管理处也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不应收取管理费。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刘延春
编辑:小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