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王双滨,案发前系深圳市金泽鑫电子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
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王双滨通过广告联系了一家工商注册代办公司,通过代办法以不到两万元成立了3家公司,注册资本达450万元,但检方称其100%虚报。
2003年至2004年10月,王以其注册公司的名义,先后与深圳市34家单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订立了购销合同,后者向其供应生产电话机的原材料,由王的公司组装成电话机销往全国各地。
其间,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将大量的电话机销售,并让买家将大部份货款汇入其指定的私人银行账户。后王以资金周转困难为借口,拖欠34家受害单位的货款。当债主上门催要货款时,他或开具“延期空头支票”允诺延期付款、或先支付少量货款等手段,让受害单位继续履行合同。
检方称,王1年内用上述手段共骗取34家单位货款人民币1306万元。2004年10月31日,王双滨逃匿,直至去年6月7日被警方抓获归案。
昨日过堂时,王双滨承认控罪。他在法庭上对法官坦言:“被捕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我不想再过躲躲藏藏的日子了”。
他说自已开始是做中国电信专卖的电话机生意的,自跟中国电信的合同解除后,业务转向市场,因为其产品单一没有竞争力,他决定采取亏本价销售低端产品打开市场,从高端产品中赚取利润的策略。不想低端产品很畅销,高端的电话机却卖不出去,最终导致了大面积的亏损。而其拖欠货款的厂家多达300余家。
编辑:小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