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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遇发展困境 深圳掏20亿帮其渡难关

2008/07/08 07:50:07 来源:南方网 作者:王莹 刘凡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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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外一家工厂宿舍。目前,深圳很多企业面临出口压力、融资困难、政策瓶颈等困境。  本报记者陈以怀摄

在国际原材料价格高涨、市场需求放缓,以及国内人民币升值、加工贸易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内外叠加的“夹缝困境”下,深圳开始直面产业转型中的困难期,根据日前深圳市出台的促进产业发展“28条”,深圳财政将至少掏出20亿元,用于引导和帮助产业度过转型升级阵痛期。

经济面临叠加压力

根据深圳市贸工局提供的数据,今年1-5月,深圳的进出口贸易增幅出现明显回落。出口额更是出现连续4个月的增幅下滑。对此,深圳市贸工局负责人表示,深圳产业发展目前正“遭受国内国际环境的双重挤压和自身土地、电力等资源能源紧约束的叠加影响”。因此,正在进行的产业转型升级,未来一段时间将面临严酷的外部环境。

从5月开始,深圳市市长许宗衡亲自带队“工业贸易百人服务小组”实地走访99家工业贸易企业,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全面了解深圳工业贸易企业的运行情况。而昨日正式全文公布的《关于优化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28条”),正是在此次大规模一线摸底结束后,听取企业集中反映的意见后,深圳拿出的“应对之策”。

“客观地说,《若干措施》不能解决所有企业的全部问题,但它对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都有关注,并有实质性举措。”深圳市贸工局负责人在对政策进行解读时表示。

政府出资应对产业困局

包括28项具体措施的《若干措施》,主要涉及内容包括政府对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引导,扶持企业“走出去”的优惠政策,在产业结构优化中深圳秉承的具体思路及帮扶政策,企业投资力度的推动,产业用地紧张的缓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以及企业投资环境的优化改善等七个方面内容。

在融资、用地、企业转型、人才引进等核心问题上,深圳市政府均拿出了包括财政、政策等大力度的扶持。对企业急需的人才,将根据其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数额,适度放宽对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入户门槛。为缓解企业用地难题,政府出资收购现有部分闲置厂房,或按照城市规划和产业标准统一建设厂房,根据产业导向按不同价格出租或者出让给成长型企业,根据企业素质和发展前景,调整租金和租用面积,促进企业优胜劣汰。

据深圳市贸工部门估计,28项促进产业发展措施,意味着深圳市政府将至少掏出超过20亿元的公共财政,支持企业度过目前困境,应对城市产业转型中的困难期。

外向深圳谋求“内力”

事实上,作为具有高度外向型经济特征的城市,仅加工贸易出口额一项就占了深圳工业产值50%以上的比重,而目前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出口退税政策门槛提高,加上人民币升值、国际市场需求放缓,均对深圳企业拓展国际市场造成了不利影响,而对于广阔的国内市场,由于此前眼光一直“对外”,市贸工局认为,大部分深企在开拓国内市场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28条”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明确提出深圳企业要扩大国内市场,由外向比重占绝对优势,转向国内市场谋求“内力”,使内外同步发展。在确定企业海外市场拓展图的同时,还将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适当增加规模,用于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市场竞争,推动深企国内市场占有率。

对于加工贸易类企业,“28条”也明确提出将引导此类企业扩大内销,并将设立加工扩大内销资金专项扶持,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年度销售额以1亿元为起点,每增加1000万元,政府将奖励10万元。

■“28条”亮点

人才问题

纳税多可放宽入户

人才引进困难、人才流失一直影响着一些企业的发展。“28条”提出,要完善企业人才标准,对企业个人所得税缴纳较多的管理或技术人员适度放宽入户等有关政策。同时鼓励企业开展竣工业务,对企业获取军工资质认证、引进军工高端人才、拓展市场等工作给予支持。

土地问题

政府回购厂房统一放租

“28条”明确提出加强产业用地的有效供应,对于上市企业,要求市贸工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房产部门,专门提出拟上市企业的发展用地的对策。市国土部门会同各区政府,要全面摸清原各镇、村兴建的闲置厂房的情况;回购改建一批旧工业厂房,租售给中小成长型企业;结合工业区升级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工业区按“工改工”政策改造成工业企业总部聚集园区。同时,探索实行土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度,探索和完善年地租制度。根据产业导向按不同价格出租或出让给成长型企业,并根据企业素质和发展前景调整租金和租用面积,实现企业优胜劣汰。

融资问题:

争取成社区银行试点市

“28条”提出,要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融资的引导和促进作用,设立再担保机构,扩大“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池”的企业数量。同时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解决企业发债贴息问题,加快推进第二批集合发债工作,增加集合发债额度和发债企业数量,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做大做强。

企业外迁问题:

鼓励就地转型减少外迁

“28条”提出,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同时,支持深圳优势传统产业就地改造,提升研发设计、核心制造和品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向都市工业和时尚产业转型升级;依法严格限制独立法人企业直接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继续探索完善“不停产产业转型”模式,促进来料加工企业向独立法人企业转型。

市贸工局负责人解释说,产业转型升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深圳市委市政府历来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意愿,不会用行政手段对企业进行驱赶。即使对于低成本附加值产品等成本敏感型企业,也鼓励在深圳进行改造。对于确实无法留在深圳的,将鼓励其将设计研发、核心制造和销售服务等环节留在深圳。

企业投资问题

固定投资超3亿可获支持

“28条”提出将加大工商业技术改造力度,对深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亿元以上,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鼓励类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对于一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上市企业、工业百强企业、出口百强企业和中国名牌企业,如增加值当年增长速度达20%以上的,政府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市贸工局指出,这项措施有助于加强工业发展后劲,保持各项指标的稳定增长。

企业出口问题

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28条”提出,鼓励企业优化出口结构,对在深圳加工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不含来料加工业务),经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产品出口,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和软件出口,对超上年基数部分给予适当自主。同时,加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参加主要产业会展活动和国内重点会展活动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将在各产业专项资金中对获得军工项目的企业给予相应资助,推进企业军工产业园区建设和引进军代表室等工作给予支持。

加工贸易保证金问题

建立相关担保专项资金

当前,深圳的优势传统产业升级迫在眉睫,加工贸易出口额占深圳工业产值的50%以上,是深圳工业经济最主要的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无论是解决当前深圳工业增速放缓,还是对提升工业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而国家海关总署出台的“44号文件”等一系列举措,对企业的台账保证金有所变化,令企业,尤其是加工贸易企业感到负担加重。“28条”提出,建立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担保专项资金,支持有关中介机构对符合深圳产业发展导向、需缴纳保证金的进料加工企业提供保函担保,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同时,引导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设立加工贸易扩大内销资金扶持专项,对从事允许类产品生产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度内销售额以1亿元为起点,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0万元。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王莹 刘凡

 

编辑:刘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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