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证券公司高管职位,向客户透露“内幕情况”,借此诈骗客户100多万?日前市民于小姐报料:其被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区域经理周振华,利用外部账户“打新股”、“旧股票分红”、“内部认购原始股”等证券公司“少数高管的内部赚钱渠道”,共计骗走110多万元资金。对此联合证券回应,于小姐所反映情况属于客户与区域经理之间的个人行为,与联合证券无关。
昨日,于小姐已向深圳证券监督局投诉,对方答复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于1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受理此事,或将展开调查。
[屡施骗术]
自称证券公司高管
有内幕消息包你赚钱
于小姐说,她于2006年11月份认识周振华,当时周在某银行驻点进行证券业务招揽。当时周振华“只是一个客户经理”,因此周推荐给她股票信息均被她回绝了。去年上半年,周振华又和其取得联系,称自己已经当上“区域经理”,并多次给于印有其头衔职务的新名片和公司对其表彰的刊物。
取得于小姐信任后,周说随着自己职务提升,开始了解到公司许多内幕,有不少“特殊”赚钱门道,只有公司中层以上职务才知道。于小姐说,因为周振华多次保证这些业务是合法合规的,均是通过证监会批准备案的,并且能开具联合证券公司有公章的收款收据,最终“被拖下水”。据于小姐统计,2007年7月至11月,她先后被周振华以“代客理财”方式,投资联合证券内部新股,盈利后再“打新股”,其间共计被骗取39.48万元。
于小姐说,随后周振华称联合证券高管可以利用外部机构大户的户头,成为某些股票的大量认购者,当这些股票准备分红、派送红利时,联合证券能提前知道,通过私募资金加大投资份额,能得到更多红利派送。于称被“说动”后,至今年初共计投入这种派利分红金额38.632万元。之后,周有告知“联合证券可内部认购华×证券原始股”的赚钱渠道,于通过周投入资金36.26万元。于称,共计投入114.372万元资金,其中本金约78万;今年2月周振华承诺一次性返还其本利后,却突然“消失”,于是她拿着周为其开具的理财台账凭条、联合证券收款收据、周指定她转钱的银行转账凭证等,到联合证券公司讨说法。
[公司回应]
他不是我们的员工
那些业务与公司无关
记者看到于小姐提供周振华开具给其的多项收款收据,均盖有“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印章。“肯定是私刻公章!”联合证券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李洪东说,周振华所在的公司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涉及业务决不可能用公司公章来盖印;即便是真的需要加盖公章,必须经公司综管部批准。据李洪东及相关人员调查,周振华开具的收款收据上“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为私刻公章。昨日记者将周振华开具的收款收据上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与联合证券公司提供的正规公章进行了比对,发现两者文字内容相同,但细辨发现,两者字体、间距、大小等确实存在区别。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联合证券公司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刘巨章及该公司风险合规部董事石冰。刘巨章及石冰称,4月6日接到于小姐投诉后即就此事展开调查,认为周振华存在非法融资及私刻公章等问题,是一起极其恶劣金融诈骗案件,但属于其个人行为,与联合证券无关,随后已同意周离职。
刘巨章及石冰称于小姐反映的3宗被诈骗业务,均不属于该公司区域经理(周振华职位)业务范围,因此于小姐提到这些业务和联合证券有关系“都是无稽之谈”。刘、石同时认为,周振华非其公司员工,因为根据有关规定,证券经纪人是证券公司委托公司以外的人员来担任。
记者调查,周振华已于2007年6月1日与联合证券签订了《经纪人劳动(聘用)合同》,并且联合证券从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为周振华缴纳养老保险。周振华今年4月25日的离职说明上显示:“曾就职于联合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任一级区域经理,工号:S0608008”。公司称周振华作为证券经纪人只有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职能,记者看到印有“区域经理”职衔的周振华名片上,印有“投资理财项目策划”、“投资项目推介上市”等“功能服务”。
本报记者 刘延春 陈以怀
■律师说法
证券公司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徐静律师指出,本案的两个关键是,周振华的行为是否为职务行为和收据上加盖的公章是否为伪造。
周振华与于小姐“业务往来”,一直是以联合证券公司的区域经理身份出现的。即使周在没有权限的情况下做了于小姐所反映的业务,但于小姐是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并且相信周代表的是联合证券,其在法律上属于“表见代理”,因此本案中联合证券公司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周加盖的联合证券公章是否为伪造,徐静律师建议于小姐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鉴定。如果公章属实,则联合证券应承担还款的责任。如果公章属于伪造,则周振华可能构成诈骗罪,将承担刑事责任。此外,相关规定中证券经纪人的“公司外聘用”及“非本公司员工”说法,是2008年6月1日才正式实施,不具有追溯力,因此不影响周振华为联合证券雇员这一事实。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