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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向开发商追缴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36亿余元

2008/07/01 07:51:38 来源:南方网 作者:李斌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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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记者 李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实施后,将逐步把现在分开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与“本体维修基金”合二为一,统称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由政府代管。昨日,深圳市国土部门官员做客电台“民心桥”节目时,透露了这一消息。

按照以前深圳的相关规定,“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是由开发商缴纳的;“本体维修基金”则由业主缴纳。去年,深圳成立了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便是从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追缴、管理。小区如有维修需要,可经一定程序向该中心提出申请。

昨日,该中心主任雷昭新介绍,截至目前为止,全市向开发商追缴了“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36亿余元,而目前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仍在其手上的“本体维修基金”则约有4亿余元。下一步,这笔资金将被调拨到深圳市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中心,实现两金合一,从而避免资金被物业管理公司挪用、占用现象。

目前,该中心已向深圳市编办申请更改名称、增加职能,并正在起草物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两金合一做好前期准备。

编辑:小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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