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合格的申请人凭身份证明于7月2日至5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选房通知书后,便可以前往相应的保障房小区看房。绝大部分房源已于今日开放,允许市民看房,正式选房将于7月5日开始。逾期不领取选房通知书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申请家庭具体选房时间,将在选房通知单注明。
终审合格家庭选房地点分别为:户籍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的申请人选房地点设在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户籍为宝安区(含光明新区)的申请人选房地点设在宝安区住宅局;户籍为龙岗区的申请人选房地点设在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选房顺序将按申请家庭的得分排名顺序进行,由得分高者先选。另外,对于得分相同的家庭,将通过摇奖的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选择房号将全部由申请家庭代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通过操作电脑来完成。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