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6年4月1至2007年8月,梁某、林某等人非法设立1家基金公司和3家投资公司,招徕200多名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或证券业执业证书的人员充当“理财顾问”,利用其设立的3个理财网站及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招揽需要证券投资信息的客户,向其提供股市投资资讯,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和收取“诚信金”。一年多时间,他们共收取全国各地3425人次的证券投资收益“分成金”和“诚信金”共计人民币600多万元。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