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记者马小六通讯员段满莉)日前,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甲、樊某某,涉嫌介绍卖淫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乙、杨某某。
自今年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甲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乙、杨某某、樊某某通过互联网介绍他人卖淫,从中谋取利益。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出资在宝安区某处租了一间房并购买了两台电脑,张某乙、杨某某将卖淫女陈某某、李某某的照片、年龄、电话号码等详细信息登录在QQ上,并通过QQ聊天工具、QQ聊天室以卖淫女陈某某、李某某的名义招揽嫖客。在网上招到嫖客后,他们会将卖淫女的电话号码告诉嫖客,嫖客再直接与卖淫女联系,继而进行性交易。张某甲还专门在福田区租了一间房,作为李某某卖淫的场所。在张某甲的指示下,另一嫌疑人樊某某在福田区的多个酒店内开房供陈某某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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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