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采访投诉为名敲诈勒索门诊部被记者当面揭穿。拍摄剪辑:张惠斌
前晚,警察来到后,骗子贺学明(左)依然显得十分冷静。本报记者赵炎雄摄

前晚,警察来到后,骗子贺学明(左)依然显得十分冷静。本报记者赵炎雄摄

6月24日晚上9时许,骗子贺学民(左)所带来的道具,一张手写的南方都市报名片。本报记者 赵炎雄 摄

6月24日晚上9时许,本报记者第一时间赶到宝安光明大明门诊部,骗子贺学民以为门诊部领导到来,握手相迎。本报记者赵炎雄 摄

骗子采访记录与工作用品。本报记者赵炎雄 摄
奥一网 (记者 陈铭)近两天来,一名男子冒充南方都市报记者,在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长圳村辖区以“有人投诉你们门店,我前来调查”为名要对方拿钱摆平,否则“曝光”。本报特此提醒广大读者,如遇类似事件,可致电本报热线电话83325000查询核实。
冒充本报记者三向门诊部行骗
周一下午两三时许,一名中年男子来到公明街道长圳村大明门诊部,声称其是南方都市报记者,有人投诉门诊部宰客,他要见门诊部老板。见到门诊部李主任后,男子未能出示相关证件,倒是递过一张宝安日报龙华发行站一名钟姓发行员的名片,名片背后写着:南方都市报深圳新闻部维权中心,贺学明(郑义)。
“他对我说,此事尽量私了,要不然报道出去影响不好。”李主任说,他问该“记者”究竟是何人投诉怎么宰客,男子却告知“这是个秘密”。未得到门诊部肯定答复,10分钟后男子离开。
当晚7时,看到门诊部似乎没有“诚意”,男子发火说要向门诊部老板投诉,把李主任炒掉。
第二天早上六七时,男子打电话约李主任去公明宝田医院“和解”。
骗局被揭穿,男子不动声色
接到门诊部反映的情况,记者前晚9时见到了该男子。一行人进门,该男子以为记者四人是医院老板,张口夏总、洪总叫个不停。记者表明身份后,他仍坚称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其后,他又转口说是本报广告部的,但又说不出是广告部哪个部门的员工。紧接着,他从公文包拿出一个名片夹,里面大部分是深圳各大媒体记者的名片。记者当场逐一拨打名片上的电话,均答复不认识此人。“名片是我到处收集来的。”男子说。
出乎意料的是,虽然骗子外衣被掀开,男子坐在位置上纹丝未动,亦未露出一丝慌张。
10天治安拘留等着他
门诊部随即报警。前晚10时,光明新区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两名民警前来,将其带走接受调查。
在派出所,该男子对自己行骗之举后悔不已:“最近手头紧,吃饭都困难,故来行骗。”昨日凌晨1时,本报记者做完笔录离开派出所前,办理此案的民警说,贺某的行为已构成涉嫌诈骗,根据调查结果,会给与他治安拘留10天之处罚。
南方报业·奥一网“24小时多媒体新闻”报道团队陈铭消息:一名40岁男子最近频频在宝安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长圳村,冒充南方都市报记者,以接到有人投诉为名去到大明门诊部敲诈勒索。声称“你们要是不拿出万把八千元钱,这事报道出去,对你们门诊所影响不好,还是拿钱摆平为好”。
门诊部负责人李主任说,本星期一,该男子独自一人前来,提着一个黑色公文包,头上带着一个休闲帽,并戴了副茶色眼镜。他男子自称是南方都市报记者,但却无法出示任何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唯一拿出的一张名片,正面是宝安日报一位发行员的名字,反面写的则是其所说的记者身份:南方都市报深圳新闻部维权中心,贺学明,留下的一个手机号码后面特别注明:沟通。
在与该男子接触过程中,流露出的种种举止无不让门诊部心存怀疑。“我肯定不是记者。”李主任介绍,比如,该男子一来到办公室,自报身身份后,他客气递给对方一跟烟,男子接过,拿在手上 。几分钟,他又递过一支,男子依然毫不推辞,居然将烟夹在耳朵上 。而且,在记下该门诊部的联系方式时,从包里掏出一个地摊上出售的两三元钱的小电话本。穿的一件休闲裤皱巴巴的。“很土的那种 ”
在和李主任交谈时,他一会说认识公明街道办的主任,一会儿又说他的哥们是某个大领导,没有他搞不定的事情。李主任遂向本报反应了此事,得到本报明确答复无此记者之后,在该男子昨晚9时第三次前来责问诊所怎么反应如此缓慢,“办事效率低下”,赶到的本报记者一行确认他乃江湖骗子无疑,报警。
昨晚10时,男子被扭送到光明新区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受调查。除涉嫌诈骗大明门诊部,他还涉嫌以同样伎俩——有顾客投诉为由,敲诈门诊部对面一家小型理发店老板,屡次致电,约对方要附近私了 ,并以媒体曝光相要挟。
相关证件显示,该男子名叫贺学明,今年40岁,湖南娄底人,目前租住在宝安区沙井辖区,无业。据其交待,他本人曾在某外地驻深媒体从事过广告业务,后离职。在他随身所带的包里,一本名片夹保存有深圳多家媒体记者的名片,包括本报曾跑宝安区的记者的名片。记者逐一联系这些名片上的同行,但 均答复说并不认识此人,也不知道他通过什么途径收集到了自己的名片。
在派出所,该男子后悔不已,他说最近手头紧,吃饭都困难,故出来行骗。虽然手法很拙劣,破绽百出,但能骗就骗,多去几家,也许能骗到。不过,他咬定说这几天只去过长圳村这两个门店,以前没有 假冒记者行骗。
今日凌晨1时,本报记者做完笔录准备离开派出所,办理此案的民警说,贺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根据调查结果,会给与他治安拘留10天之处罚。
行骗男子的名片正面和背面
南方报业·奥一网“24小时多媒体新闻”报道团队赵炎雄摄
编辑:梁朗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