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公告称,这次堤围防护费的返还方式分为两类:委托银行托收缴费的,由地税、水务部门对缴费人已缴纳的堤围防护费进行审核认定后,由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在2008年7月31日前直接将返还金额转入其银行扣款账户;使用现金缴费的,缴费人可以持下列材料在2008年7月1-31日之间到就近的建行网点申请办理:1.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代收费收款凭证;2.缴费人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3.缴费人开户银行账户;4.经办人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须核验原件。
上述资料经建行审核、市水务局审定确认后,于2008年8月15日前将返还金额转入缴费人提供的账户。
水务部门提醒广大缴费企业,这次堤围防护费的返还受理期限截至2008年7月31日。如果对退费问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政府便民热线:12345,或者市水务局咨询电话:83072658、83072606进行咨询。
编辑:刘琴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