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深圳频道

“卫生巾”豆腐乳是冒牌货?

2008/06/20 07:48:24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选择文章字体大小: | |

■新闻追踪:豆腐乳里吃出卫生巾?

奥一网 (记者 庄树雄)针对港人刘小姐投诉豆腐乳发现疑似“卫生巾”事件,昨日,有北京厂家亲赴深圳进行调查后初步鉴定,刘小姐购买的是假冒伪劣产品。而刘小姐也表示,如果是假冒产品,则会追究超市责任,“肯定要有一个交待”。

厂家:鉴定是假冒伪劣

刘小姐投诉豆腐乳发现疑似“卫生巾”一事,引起了强烈反响。而香港也有媒体进行了报道,并根据包装怀疑是北京一知名品牌生产的。

前晚该厂家有关负责人从北京赶到深圳调查此事。参与调查者告诉记者,刘小姐投诉的问题豆腐乳的编号为200801041928185CK,根据该厂编号规则,前六位数是生产日期,而1928是生产时间。“我们当天的产品都是在18时之前生产的,决不可能有1928这样的编号。”

随后,该生产商总部发来的情况说明称,“经我生产厂鉴定,此批号不在企业生产范围内,初步鉴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经了解,当事人刘小姐购买产品的超市的进货渠道,不是从本公司在深圳地区授权的经销商处购入,产品来源不明。”

消费者:肯定要有一个交待

对于厂家的说法,刘小姐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她会考虑追究超市售卖假冒产品的责任。深圳消委会已派专人跟进她的投诉。她希望在消委会调查结果出来后再采取进一步行动。

“这两天我的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我会找心理医生或家庭医生对我的影响做一个评估,再跟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刘小姐说。

杨剑昌:食品投诉取证难

“这样的案例确实很麻烦,有一个取证难的问题。”昨日,“维权勇士”深圳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委会主任科员杨剑昌告诉记者,食品的问题,当然是要消费者开封或者食用之后才能发现,但开封之后又如何证明问题在于生产者呢?他说,对于这类投诉应该有旁证,才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脚。

“但如果是假冒伪劣产品,则另当别论。”他说,如果证据证明,刘小姐买的确实是假冒产品,她可以向工商局或者质检部门反映,由行政执法部门对销售商进行处理。

 

本新闻地址:http://www.oeeee.com/a/20080620/599011.html
相关新闻
相关报料
共有条评论 [查看评论]
深圳,你离先锋城市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