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制定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深圳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0%,分别控制在4.47万吨和3.48万吨以内。
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深圳将继续建设一批“硬件”,重点是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与完善,经过建设之后,到2010年,全市污水二级处理能力达到440万吨/日以上,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发展中区域达到80%以上。不仅是污水得到收集和处理,更多的污水也将得到利用,根据方案,到明年,深圳的污水回用率将达到20%,而在目前,深圳的污水回用率大约只有1%,远远低于国外甚至是国内一些城市。
方案中表示,将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制定按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量核拨污水处理费用的政策,同时,考虑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去年,深圳市环保部门就开始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合作,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环境方面违法的企业限制贷款,已经有好几家企业因此尝到苦头。未来,除了这一政策继续执行外,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也将督促商业银行不给予信贷支持、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同时,鼓励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形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
除了经济手段限制外,环保准入门槛也将提高,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将一律不批准建设,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
编辑:小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