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据了解,市城管局制定的这一方案目前已经市政府同意即将实施,这一方案主要是对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城市化三年过渡期后社区市政设施(原各村委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市政公共设施)的移交、接收、管理、维护等工作从制度上进行规范。
此次移交的社区市政设施,主要是指由原各村委会建设和管理维护的市政公共设施,包括市政道路(包括依附于道路上的路灯、排水、绿化、道路标线、交通标识牌、交通护栏、防爬网、防撞墙)、桥梁、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市政广场、垃圾中转站等。
部分小区道路也要移交
此外,原村委会经批准的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内和村民居住区内的道路,如已经承担市政道路功能,或部分承担市政道路功能的小区道路和道路附属设施,也将一并移交。
这些市政设施将具体移交给四个部门,市政道路(包括附属于道路上的路灯、绿化)、桥梁、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市政广场、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移交;市政道路上的道路标线、交通标识牌、交通护栏、防爬网、防撞墙等静态交通设施和交通信号灯、显示器、电子眼等动态交通指挥监控设施,向交警部门移交;公交候车亭、站牌、出租车候客点等设施,向交通部门移交;排水设施向水务部门移交。
区城管部门设置暂不变
社区市政设施移交后,是否会涉及到相应部门设置的调整?对此,方案中明确表示,在社区市政设施移交、接管工作完成后,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的城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暂时维持不变,城管部门具体职责分工为区、街道两级管理。其中,区级管理由区城管部门负责全区范围内除市管的市政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主干道、市政公园、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街道管理由街道城管机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次干道、支路、社区公园、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另外,在社区市政设施移交之后,关于这些设施的维护,方案中规定,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实行谁管理谁维护并负责相关费用的原则。
编辑:小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