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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筹备全面推行居住证 年满16岁非深户必须申办

2008/06/13 07:51:24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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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非深户必须申办

奥一网 (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忠群)定于今年6月在深圳全面推广的居住证制度准备工作,目前已到冲刺阶段。昨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傅伦博一行前往深圳市公安局调研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准备工作。

在今年4月召开的深圳市政府四届九十一次常务会议上,审议了市政府法制部门提请的《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深圳的居住证制度于去年9月在盐田区试行,于今年6月在全市推行。根据办法,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必须申办居住证,居住证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十年,到期可申请延期。居住证实行一证多用,使用功能包括房屋租赁、劳动社保、计生、教育、公共交通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市政府相关部门还将逐步完善居住证使用功能。

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培训,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按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等。此外,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在深圳还享有办理出入港澳地区商务出境手续、申办车辆入户和驾驶执照、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等权益,在迁入深圳户籍方面也将给予优先办理。

傅伦博在听取了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关于居住证制度准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后指出,实施居住证制度工作是一件具有探索和创新意义的工作,对深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他同时要求在下一步推广居住证工作时要做到坚持积极推进,使居住证逐步起到调节优化人口结构,增强来深工作居住人员的归宿感。

而在推行居住证工作过程中,要依法行政,坚持在管理中服务,便民利民,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良好的推行环境。同时在推居过程中要研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推出一些措施,保证推居工作顺利进行。

编辑:刘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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