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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信药店重点查纠

2008/06/12 07:45:25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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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记者 宋元晖)市食药监局日前制定《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药品零售企业及药师信用等级将被分为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4级,以年度为评定周期。企业和药师的信用等级分共10分,10分为守信、8—9分为警示、5—7分为失信、4分以下的为严重失信。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的企业,将被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对象和专项检查的必查对象,每月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编辑:刘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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