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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七成用于民生

2008/06/07 13:12:09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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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合作]河套、前海湾将是重点

未来的深港两地,在金融、高科技、人才等领域的合作空间无限。《若干意见》中提出,将尽快启动落马洲河套地区开发,统筹研究“一河(深圳河)两岸”的开发建设,打造深港两地新的增长极;大胆借鉴香港推进国际化的先进经验,努力把前海湾地区建设成为学习追赶香港、新加坡、首尔等国际一流城市的样板地区。在金融合作方面,《若干意见》中提出,深圳将与香港共建全球性国际金融中心。

[改善民生]实施“收入倍增计划”

继深圳实施“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后,《若干意见》中提出,今后将确保政府投资计划中涉及民生项目的资金比例不低于70%,并在教育、医疗、养老、食品、住房等方面均做出了安排。除此之外,《若干意见》中还提出了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建立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设想,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吸引人才]扩大个人落户深圳

今后,凡属于深圳各产业、行业急需紧缺的人才,不论年龄、身份、职称(务),均可以个人身份落户。这是《若干意见》中为了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而提出的一项措施。除此之外,《若干意见》中还决定设置“深圳杰出人才奖”,实施“国际专才”计划。

[机制创新]光明新区改革试点精简行政

在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深圳决定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先进城市政府管理体制经验,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光明新区则将成为精简行政层级的改革试点。《若干意见》中还提出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机制创新。探索实行区直属单位、街道办的纪检监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直管的体制,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

[产业升级]加大合作兴建“工业园”

当前,深圳正面临产业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土地资源等匮乏的情况下,《若干意见》中提出了以充分发挥辐射作用,以及通过区域合作,为深圳谋求更大的产业发展空间的思路。在区域合作上,深圳将推动珠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与汕尾的经济合作,共同开发建设4平方公里产业转移园区。同时,进一步加大与其他省市合作兴办的“深圳工业园”建设力度。

[产业目标]“发明之都”“品牌之都”

《若干意见》中对深圳如何构筑起现代产业体系进行了系统的安排,内容囊括了高新技术产业、金融、物流、文化等深圳四大支柱产业,并对先进制造业、旅游业、高端服务业等也做出了系统安排,并提出了中国“发明之都”、“品牌之都”等产业发展目标。

[生态环境]四大新城将成绿色城区

《若干意见》中提出,到2010年全市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的基本要求。而正在推进的循环经济方面,则将以建设“绿色光明新城”为突破口,把光明、龙华、大运、坪山四大新城高标准规划建设成为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绿色城区。

[文化建设]与港共建创意设计研究院

《若干意见》中提出,深圳将打造国家级创意产业园区,并与香港共建“创意设计研究院”,探索“一国两制”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深圳未来还将与香港共办“文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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