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石永青透露,今年经常接到一些市民咨询电话,希望能找出和房地产商签订合同的瑕疵,以此为撕毁合同的借口或者砝码,在去年房价高时很少接到类似的电话,折射出房地产市场走向发生了一些明显的改变。
银行房贷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较多
昨天上午,深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深仲)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第四届仲裁员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深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石永青在发布会上透露,在涉及的仲裁案件中,最多的就数银行贷款合同纠纷。这些银行贷款合同纠纷主要还是个人纠纷,个人银行贷款合同纠纷,很大一块又涉及房贷。
房地产买方违约多苗头出现
深仲受理案件第二大类型,是房地产案件,根据深仲统计,平均占全年受案数的31.99%.其余依次是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等。石永青表示,受案的种类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受政策影响波动也较大。
他举例说,比如这两年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纠纷较多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并且显示出当房地产价格上涨时,卖方违约多;当房地产价格下降时,买方违约多的规律。尽管还没有具体数据对比今年买方违约和卖方违约的案例数,但和去年相比,今年深圳房地产买方违约多的苗头已经出现。
根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房地产市场变化明显,交易量萎缩、土地流拍明显、开发商资金链偏紧等三大问题凸显。根据公开资料,今年4月份深圳一手房价为11962元/平方米,比去年10月最高峰时期17350元/平方米的均价回落了31%.房价波动很大,其影响在仲裁案件中也能得到体现。
“现在还很难判断这是不是一种趋势,但确实有这个苗头。”不过他也表示,很难判断买方违约多是不是一种趋势,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现在的房地产合同越来越完善,导致产生纠纷要求申请仲裁的量也会逐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