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中心:多请律师为劳务工维权
这笔8万元的款项虽然不多,但对于观澜街道桂花社区劳务工权益服务中心来说确实雪中送炭。该中心主任陈伟康表示,这笔资助对于他们中心来说是非常急需的。中心的5名工作人员也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虽然都是义务工作,但印刷宣传资料和请律师上课等实际工作都需要花钱,陈伟康经常为没有经费犯难。
陈伟康介绍说,桂花社区劳务工权益服务中心成立于去年10月,由桂花社区居委会牵头建立。陈伟康已经计划好了怎么用这笔钱,如,多印宣传法律资料,多请律师,为劳务工开展更多的维权活动。
区民政局:资助上网公示接受监督
宝安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桂花社区劳务工权益服务中心是宝安区乃至深圳市第一个获得政府专项资助的劳务工维权组织。对于如何资助,怎样监管,宝安区民政部门早有准备。宝安区民政局已经将公示信息发布在该局的网站上,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日起7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宝安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而宝安区民政局出台的《深圳市宝安区公益慈善类、社区维权类民间组织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特别明确了申请资助单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资助的费用,并依法追究责任。此外,这笔专项资金接受区审计、财政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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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资金申请程序
●申请资格:
在宝安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帮扶困难群体的公益慈善类民间组织和维护社区居民、劳务工权益的社区维权民间组织,都可以申请专项资金。
●申请标准:
新办的公益慈善类、社区维权类民间组织办理登记手续后6个月内,可申请1万-3万元启动资金;已登记的这些组织按章程开展活动获得较好社会反响的,可根据活动规模、影响大小申请2万-5万元活动资金;承接了政府购买项目的,可根据项目申请2万-5万元资金;年终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公益慈善类、社区维权类民间组织可申请2万元资助。
●申请时间:
宝安区民政局将受资助的民间组织在宝安区民政局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下拨。
采写:本报见习记者 刘春林 通讯员 潘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