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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地震受灾 法院从轻发落

2008/06/05 07:48:07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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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记者 马小六 通讯员 肖逢 何东辉)近日,福田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考虑到被告人的家乡因汶川地震受灾严重,且被告人认罪和悔罪表现良好,福田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理,判处拘役5个月。

戢某某是四川省简阳市人,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至10月,他就职于宝安区沙井某工厂任业务员期间涉嫌合同诈骗,于2008年1月6日被拘留。

在审理过程中,福田法院获悉,被告家中房屋均被地震震塌,父母在地震中受伤,被告人在地震发生后焦躁不安。福田法院认为,考虑到被告人的家乡正遭受巨大灾难,为让其早日回归社会,重建家园,福田法院依照相关法律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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