戢某某是四川省简阳市人,经审理查明,2006年8月至10月,他就职于宝安区沙井某工厂任业务员期间涉嫌合同诈骗,于2008年1月6日被拘留。
在审理过程中,福田法院获悉,被告家中房屋均被地震震塌,父母在地震中受伤,被告人在地震发生后焦躁不安。福田法院认为,考虑到被告人的家乡正遭受巨大灾难,为让其早日回归社会,重建家园,福田法院依照相关法律酌情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