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议村
深圳企业近些年一直存在着用工缺口,今年第一季度更高达70万。专家认为,从7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见前日本报A17版《深圳用工缺口达70万人》)。笔者认为,对于深圳存在用工缺口的问题,其实完全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待。
首先,深圳部分企业出现“招工难”是市场因素使然,是劳动力市场对深圳部分产业经济,尤其是传统产业经济,包括劳动密集型产业经济变化加以跟随的必然结果。如果深入一些看问题,深圳部分企业在出现“招工难”的同时,一般都面临着资金、市场、效益等诸多困难。这实际上是市场本身优胜劣汰的规律在发挥主导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人往高处走”,资金、原材料等也都会往高处走。
其次,深圳企业用工存在缺口,并不全是坏事。深圳目前已有700万左右的外来劳务工,这个数字,不论是绝对值,还是相对比例,均超过北京、上海等城市。上海在城市规模上远非深圳所能比拟,但其外来劳务工仅500多万。以深圳目前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对700万左右的外来工已经力不从心,在此基础上再增加新的服务量,实在是勉为其难。与其拼命费力攀高,不如顺其自然下坡。
再次,即使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不会对深圳部分企业“招工难”有多大缓解。且不说除了工资标准之外,决定一个城市市民生活质量的尚有物价水平、居住成本、交通开销等因素,而这些,深圳几乎都是全国最高的。单以最低工资标准而论,也许深圳高于全国其他地方。但如果一个企业员工工资水平是由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来决定的,那其工资水平之高低也就可见一斑了。按照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深圳特区内外最低工资标准,特区内1000元/月,特区外900元/月。而早在2006年,全国农民工月收入平均就达到了946元。看起来,深圳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算有吸引力,估计也十分有限。
依笔者之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确实是件好事,但不宜期望带来太多的效应,更不能奢望通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缓解企业“招工难”。对企业存在用工缺口,也应顺其自然,因势利导才是。□徐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