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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限塑令关外是盲点 工商局:摊贩流动性大

2008/06/03 07:47:09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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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第一天关外不买账 市民一听收费扭头就走

昨日,在宝安民治东泉新村,卖包子、油条的小摊老板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从来没有打算对盛放早点的塑料袋收费。周先生反问记者:“我们购买的塑料袋100只才8、9角钱,如果收钱,怎么找钱?”

周先生所使用的塑料袋很小,白色,很薄,低于0.025毫米的国家标准,属于6月1日之后明令禁止销售的塑料袋。他说“没看到政府有管”,所以一直使用也无意更换这种塑料袋。

像周先生这样的人在关外不在少数,事实上截至昨日,依然有相当市民不清楚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必须付费购买。在宝安民治东泉新村的一家便利店里,有顾客被店员提示购物袋不再免费提供时,依然感到惊讶。邓先生在东泉新村附近的宝山工业区打工,他表示,自己平时既不会花钱买报纸看,也很少有时间看电视,确实不知道从6月1日开始,塑料袋需要掏钱购买。

一些塑料袋提供商也不清楚相关规定。昨日,在万众城批发市场,一家百货批发店店员告诉记者,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生产的塑料袋是什么样,她们并不清楚。但是那种薄薄的、3元钱100只的塑料袋她们一直在卖,而且最近涨了5角钱。在另一家批发店,店老板表示,现在还没有看过政府实行具体的监管措施,所以他们依然在销售薄型塑料袋。

有市民抱怨政府在推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时候不得力。“我没有在任何场所看到过类似的通知、通告。”邓先生说,在关外,像他一样平时不看报纸、电视的打工仔很多,一些措施、规定如果不通过通告、通知的形式告知,很多人会不知道。

实际上,对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所涉及到的商品零售场所到底是哪些地方,很多市民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最为统一的意见是:“应该只是说超市吧?”

在民治街道数个菜市场和小区里面,记者只在民治农贸综合市场信息栏里见到张贴有《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一则某媒体报道的相关新闻《无偿提供塑料袋,最低罚五千》。有菜农表示,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在菜市场很难行得通。

“有的人就过来买一把豆子,总共才花5角钱,但一个袋子就2角钱,谁会买?”一个摊档的负责人许女士说。她说,如果不给对方塑料袋,叫顾客手捧回去的方法肯定是不现实的。

■部门回应

市民发现违规请拨12315举报

昨日,深圳市工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市工商局已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各个市场、超市,抽样检查。但关外确是“限塑令”执行的盲点:首先,关外的商贩都是小本生意,不免费提供塑料袋,就会流失客源。对于这些承担利益风险的摊贩,政府还需要进一步调研,知道他们的苦衷和需要。其次,关外小摊贩的流动性太大,监管不方便。其实,从1999年开始,北京、天津、江苏、辽宁等10多个省市就已经出台了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规定。但由于是局部性的限制政策,超薄塑料袋在管理难度较大的农贸市场及铁路、交通等流动场所还在大量使用,危害环境。

市工商局向市民公布了投诉电话:如果市民发现仍有商品零售场所在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或无偿提供加厚型环保塑料袋,请记住该商家(商贩)的具体地址,拨打12315投诉。如发现生产不合格标准塑料袋的有牌照企业,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没有牌照的此类生产厂家,可拨打深圳市城管热线(12319)及深圳市质监局(1236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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