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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家医院收治手足口病

2008/06/01 10:26:50 来源:南方网 作者:宋元晖 实习生 陈阳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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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为提高手足口病的治愈率,深圳指定市儿童医院等13家医院为手足口病的集中收治指定医院。

市卫生局规定,市儿童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东湖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福田区人民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医院、光明新区公明医院为本单位、本区集中收治手足口病指定医院。

其中市儿童医院负责重症手足口病的集中救治,接受各区(中心)医院、光明新区公明医院的转诊。市人民医院儿科负责收治在本院就诊的手足口病重症病人,并接受全市重症手足口病救治资源的统一调配。

记者昨日还从市卫生局获悉,重症手足口病患者需由市级手足口病专家组3位专家同时现场会诊方可确认。


编辑:洪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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