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环保局启动“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活动期间将开展“一百分环保妈妈”家庭环保活动,选择一个社区,以家庭为单位跟踪关注一个家庭的节水、节电、减少垃圾排放、垃圾分类等环保行为。
笔者认为,这次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说环境污染是由于人们对环境保护的危害性没有认识而导致的,宣传环境保护当然很有意义。然而,贪得无厌是某些不良资本的本性。当环境恶化威胁到每个人的生存,而环境保护的行动却一直没有开展起来之时,恐怕就不是观念上的问题了。政府应该动真格,透过强制力,以法治为目标,开展一场力量对力量、利益对利益的较量,如对那些刻意制造环境污染的企业、市民施加严厉的惩罚。
让家家户户参与到宣传活动中去,体现了环保参与主体的广泛性。然而,刻意在社区中以家庭为单位跟踪关注一个家庭的节水、节电、减少垃圾排放、垃圾分类等环保行为,我认为是找错了对象,因为较大的环境污染案件都是企业造成的。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这话不错。可是,法理义务的这种平等性,并不意味着在具体的环境治理中,普通公民与工业企业必须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环境保护的目标绝对不能只靠某些善良市民的激情、一次花哨的运动化的宣传活动去落实,更要倚靠政府环保执法部门法治化的严格执法去保障,尤其不能只把眼睛盯着普通市民。□郑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