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翁原是深圳一家公司的工程师,目前住在成都。其患糖尿病多年,一直靠在深圳的老朋友张先生寄降血糖的药品控制病情。但本月16日张先生去邮政给老人寄药品时,工作人员却告知粉状类物品不可收寄,后他又咨询物流公司,同样不受理此项业务。目前老人已经被迫停药10天,其家人心急如焚。
记者从深圳市邮局快递热线获悉,今年是奥运年,上级文件规定,从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除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外,膏状、粉末状、化学物品等都不可收寄。这个时间段之前邮寄粉末状药品,必须出示医院证明,药店证明无效。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三家物流公司,被明确告知不受理该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