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晚,薛先生和女友在华强南路的明星宾馆开房住宿。薛先生说,凌晨1时许,他正和女友亲热,突然看到天花板上的裂缝中露出一个相机的摄像头,正对准他们。薛先生立即穿好衣服,拿个衣架往天花板上一捅,那块天花板就破了。随后,他往上一跳,看到天花板隔层里“有个人影弯腰逃走了”。
薛先生当下跑到前台,要求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我要求赔五千元,宾馆只给一千。”薛先生说。
宾馆方面则称,薛先生是敲诈,因为宾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监控录像也没有可疑。
随后,警察到场,了解情况后认为,薛先生证据不足,没有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