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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时评前日发表了《“慈善一元捐”诠释慈善真谛》,笔者认为,该文已经很好地阐述了慈善的真正意义,而就文中谈到的“慈善一元捐”及相关慈善活动所展开的捐赠话题,笔者在此想再作一些补充。
很显然,“慈善一元捐”活动的主办方是希望尽可能调动市民的积极性。但是,少数市民之所以捐赠热情不高、顾虑重重,捐赠额度固然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他们担心捐赠是否能送到有需要的灾民手中。
因此,要彻底打消市民的顾虑,笔者认为,目前的慈善捐赠活动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严格说来,目前深圳乃至全国的大多数慈善捐赠仍有改进空间)。就拿这个“慈善一元捐”活动来说,虽然捐赠活动的发起方为深圳市民政局和深圳市慈善会等公信力比较高的部门,但为进一步增加捐赠活动的公信力,当日那些在街上捧着募捐箱劝捐的志愿者在接受善款的同时,要是手中也拿个记录本,顺便登记一下捐款市民的名字就更好了。很可惜,我们几乎看不到这样的场景。
因此,笔者在此呼吁,在赈灾过后,有关慈善组织应公示捐赠者姓名及其捐赠的数额或数量———在慈善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也可以。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红十字会目前已经通过网络公示了其接受的捐赠。不过,在赈灾结束后还可列出接受捐赠的公示总表,以供社会各界查询———哪怕捐赠者只捐了一元钱。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为示感谢之意;二是可以令捐赠变得更加透明、更加易于监督,进而令今后发起的一切募捐倡议更易开展。
当然,要令募捐变得更透明,还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市民今后捐款一定要署名(即便真的不愿意抛头露面,写上个笔名或代号也好),“无名氏”太多,捐赠就容易多一个“无名的去处”。□艾芩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