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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沟通可消解观点对峙

2008/05/21 08:00:18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李磊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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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湖

汶川大地震带来的伤痛依然弥漫在每个中国人心里。“你为灾区做了什么”不仅是震后人们之间的口头问语,更成为公众对其他个人、团体乃至政府道德性评价的最基本标尺。

所以,当王石宣布万科捐款200万并且规定公司员工捐款以10元为限的时候,公众的反应是如此强烈。王石给出的理由是,救灾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应该成为常有机制,并且企业不应该被救灾的重担压制。显然,王石给出了一个典型的自由主义式的答复: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不是政府的私货。私人性的企业产权属于每个股东,企业首先要保持自己的生存,并且只有自身先好起来,国家才会好起来。

那么是公众错了吗?灾难面前,用财物这个最原始最朴素的标准来评判他人作为的标准错了吗?公众的理由很多,但最基本的应该是万科捐献出的财物与其收入不符合。企业的成长与发展的确是企业自身努力的结果,但是,企业如同个体社会人一样,不能离开社会而独立发展,企业正是靠着与社会的默契、滋养而成长起来。那么企业在社会面临危机的时候就必须承担起应有的、与身份相配的责任。所以,公众对万科的愤慨,首先是个道德层面上的谴责,而权利与义务等类似法权意义上的评判,或许有,但也还是以道德为基础的。

这样,万科权利观与公众道德观的冲突就不是一个鸡鸭难以对话的命题。相反,正是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下,自由主义式企业观深入企业家内心之后,公众自发形成的社群主义式情绪的反抗。

按照现代社会领域的划分,企业与个人、家庭等都被划入私人领域。如果承认中国市场经济与公民社会都在逐渐成熟,那么,万科这个上市公司、社会公众企业就应该有更多私人属性。所以,这又决定了公众出于道义对万科的谴责本身就是一种权利观的体现。笔者个人认为,万科不是国有企业,也就没有法权意义上的义务去担待责任。但是,基于道德这个私域的评判,万科不得不有所担待。

其实,自由派的权利观并非一定与社群派的道德观冲突,在权利凸显的时代,道德的标准也会重新定位。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的观点对峙,唯有通过不断沟通与对话去消解。□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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