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团伙被命名为“青英社”。据交待,该组织于去年10月成立,由赵某鹏、刘某文、李某朋、李某伟创办。四人分别负责其内部的人员管理、财物管理、发展会员、收取保护费等事务。“青英社”在发展过程中,刘某文等人发展薛某、郑某为“青英社”的二线会员,通过他们以威胁、恐吓的手段要求学生加入“青英社”,并强行收取“入会费”,要求会员每个月交纳“保护费”。“青英社”为了扩大队伍,又专门设立了女社,主要发展女性社员。“青英社”以华桥城附近的在校学生为主要吸收会员的对象,自该组织成立以来,共强行要求近二十名在校学生成为该组织会员,从中收取入会费及定期收取保护费近4000元。
“青英社”为了更多地吸收会员,会有专人到学生中寻找入会对象,如果对方不愿入会,就会受到极为严厉的恐吓,大部分学生因害怕而被迫入会。“青英社”有一套严格的入、退会费及保护费收取制度,男性入会费为168元,退会费为300元,女的入会费为256元,退会费为600元,除此以外无论男女每月须上交会费50元。该组织为了方便收缴保护费,还专门在网上设了QQ群,要求所有会员加入一个叫“青英社”的群,并通过QQ通知提醒会员按时上交每个月的保护费。不交钱就会使用威胁的方法,使会员感到恐惧,从而被迫上交保护费。
“青英社”向会员收取的所有费用的分配制度也是非常明确的。男社所收取的所有费用由男社的一线管理人员平均分配,女社收取的所有费用其中50%交给男社平均分配,另外50%由女社的两名主要管理者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