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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偷电器推销搞“节能”男子窃电260万余元

2008/05/16 08:02: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见习记者 刘春林 记者 秦鸿雁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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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奥一网讯(见习记者 刘春林 记者 秦鸿雁)广东男子李木海是个“节能”专家,他把自制的偷电器卖给关外多家工厂,一年就为这些企业节省电费260多万元。昨日,李木海等6人因涉嫌盗窃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06年初,李木海凭借自己掌握的电工专业知识,花几十元人民币购买遥控发射和接收装置以及供电专用接线盒等设备后,非法改装供电专用带遥控装置的接线盒,并四处物色作案目标。2006年4月至2007年5月期间,李木海分别伙同他人实施窃电10宗,被控共盗走价值260万余元的电。据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深圳供电局计量部鉴定,李木海发明的接线盒少计量的电量大概在64%-98%之间。

检察机关认为,李木海等人采取非法手段,秘密窃取工业用电,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李木海和涉嫌用其装置窃电的一些工厂老板一起被押上法庭。李木海当庭认罪,但他称自己的窃电装置少计量电量约为50%,没有起诉书指控的64%-98%那么多。他还辩解说,他的装置都是通过中间人卖给那些工厂老板的,装置上面有遥控装置,那些老板想窃电时只需要打开遥控器就可以了,他并没有直接窃电。而且他还反复叮嘱那些老板,只能在每月中旬用一个星期,以免被供电部门发现。

被告的工厂老板们则辩称,他们并不知道那个装置是窃电装置,当初那些人介绍都说是供电部门提供的节能装置,而且李木海等人还说自己是供电部门的人。而且窃电装置也不是很好用,有的时候失灵了,有的时候用电量反而多了,此外工业用电也经常限电,不可能每月30天都在使用,因此检察机关指控的窃电数额不应该有那么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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