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至8月,深发展曾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和首创网络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发放15亿元人民币贷款,此笔贷款是深发展历史上最大的问题贷款。深发展在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入股之后,即积极追缴此笔贷款,并先后于2005年11月及2007年8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东华置业和城建东华,理由是北大青鸟旗下的东华置业为此笔贷款提供了担保,且将北京东直门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在未获合理对价的情况下转让给城建东华。
根据此次达成的和解协议,城建东华向深发展支付10亿元人民币,其中3亿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7亿元以城建东华为借款人重组为有担保的正常贷款后支付,其本息应于2009年底前向深发展支付完毕,重组贷款利息为8000万元人民币,将在此期间按季支付。在协议规定的10亿元人民币支付后,深发展和北大青鸟将恢复正常的业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