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子杨丽娟追星事件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今年3月10日,杨丽娟一家状告《南方周末》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越秀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索赔30万元。昨日上午,该案在越秀区法院再次开庭。此次开庭依旧是不公开审理,与上次不同,此次杨丽娟和杨母均未到庭,由代理律师李天天出席庭审。昨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
李天天认为,涉案的《你不懂得我伤悲》一文虽然没有严重失实,但是未经他人同意公布隐私,侵害了名誉权。而《南方周末》则认为,既然是杨家接受采访主动诉说,就不算报社侵犯其隐私,并且报社已经尽到谨慎义务。是否侵犯隐私成昨日庭审辩论焦点。
据李天天介绍,除《南方周末》外,杨丽娟还准备状告刘德华,因为刘德华曾经说她“不忠不孝”,该案正在立案中。因担心刘德华收不到她发出的信函,李天天在其个人博客上公布了《给刘德华的律师函》,提出道歉和赔偿100万元的要求。对于李天天是否有炒作之嫌的说法,她回应说,别人这么认为很正常,但是她认为如果没人替杨丽娟代理案件,就是律师界的耻辱和遗憾。不能因为怕炒作而不去帮她。“杨丽娟打算找工作,条件是不要面对太多人的工作,她被人伤得太厉害了。我都开玩笑说她是不是想到火星去,她天真地笑着说‘嗯,火星上,我真想去’。”李天天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