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每听到妈妈诉说讨不回买房的钱,6岁的女儿也在一边气愤不已。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奥一网 几个月来,34岁的吉小姐在付了2万元定金、6万元的首付之后,房子一直由卖家住着,她只能拿着房产证发愁。去年12月24日,宝安人民法院判决吉小姐将房子过户回卖家詹健的名下,詹健退回吉小姐定金加首付共8万元。但卖主詹健称没有钱退还,还是坚持将房子卖给她,詹健的妻子罗琴红却要和吉小姐分住这77平方米的房子,吉小姐拒绝了这一提议却又无可奈何。
妻子要求撤销卖房合同
去年5月卖主詹健的妻子罗琴红带着3岁的女儿,在深圳中联地产龙华富通分行门口欲横刀自尽被民警阻止。据了解,罗琴红的老公瞒着她通过中介把房子卖了,她多次要求中介中止此桩交易,但中介不肯,罗琴红认为中介欺骗了她。去年5月,罗琴红将老公詹健和买房人吉小姐告上法庭,认为自己老公和买房的吉小姐是恶意串通。
罗琴红在起诉中称,她与老公詹健2001年在宝安龙华街道购买了金庸阁二期3号楼401室。2007年春节后,罗琴红过完年返回深圳时,发现老公将家里的衣服、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等都带走,老公的手机也一直关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房子已经被其老公卖掉了。随后她到国土所,要求国土所不要为吉小姐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要求中介告知吉小姐她不同意此笔交易。此时,吉小姐只是向詹健交纳了2万元的定金。
罗琴红认为,老公根本无权私自处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吉小姐在明知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然恶意以低价购买,称老公和买方是恶意串通,应撤销买卖合同。
老公同意妻子诉讼请求
对于妻子的起诉,詹健辩称,签订合同时就明确告知吉小姐和深圳中联地产,妻子不知他卖房,是自己决定卖房,要求加快办理,所以同意妻子的诉讼请求。
吉小姐则辩称,她没有收到詹健的通知,房子是通过合法中介进行的交易,罗琴红并不是合同买卖的当事人,并不享有撤销买卖合同的权利。
深圳中联地产称,双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也是按照合同来进行的,不存在恶意串通。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3月20日,詹健、吉小姐和深圳中联地产签订了地产买卖合同,詹健同意将77.6平方米的房子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吉小姐。庭审中,吉小姐和深圳中联地产均承认支付了定金2万元,首付6万元。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应退款8万
宝安法院认为,房子是詹健和罗琴红夫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虽然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詹健,但实质为他们夫妻共有财产,他们对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和承担共同的义务,詹健未经妻子允许擅自处分房产,该行为应认定无效。詹健未经妻子同意将房产出售,对合同要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相互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去年12月24日,宝安人民法院最后作出判决,吉小姐应将房子过户回詹健的名下,詹健应向吉小姐返回2元万定金和6万元首付等相关款项。法院判决后,吉小姐愿意拿回自己的定金和首付,并将房子重新过户到詹健的名下。
赔了8万又赔房买家黯然神伤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詹健的时候,他表示无可奉告后挂断电话。詹健的妻子罗琴红说,现在房子她还住着,吉小姐的钱是吉和詹健之间的事情,与她没有关系,吉小姐可以到法院起诉她的老公,如果法院对房子查封或是拍卖她都没有话说。
罗琴红曾建议,可以和吉小姐一人住一间房子,或者要吉小姐去江西上饶詹健父母的家,找他的父母要钱,或者把房产证过户到她的名下,由她来还吉小姐这笔钱,但是都遭到了吉小姐拒绝。
对于罗琴红的说法,吉小姐称,他们夫妻双方是在演双簧:丈夫先套取她8万元首期款,妻子则借口她没同意卖房索回房子。昨日下午,吉小姐再次找到詹健时,詹健见她就逃离了。吉小姐说,和丈夫离婚后,她带着6岁的女儿独自生活,本想用多年的积蓄买下的房子却被别人住着,又要不回8万元的定金和首付,真是令人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