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初到深圳的卢雪×被覃×以介绍进厂为名骗至深圳市洪湖一出租屋,其间,覃×同伙谢×越、谢×春等人用暴力威胁卢雪×,将卢雪×送到东莞、恩平和深圳布吉进行卖淫。此后一年间,卢雪×诱骗其同学、老乡陆×和卢月×等4人来深圳,在卖淫团伙的胁迫下,该4人都从事卖淫。去年6月初,陆×以同样的方式诱骗4人到深圳。一个月后,卢月×也蒙骗4名老乡同学到深圳进行卖淫。
据调查,被诱骗来的女子除卢×桂外,其余均被带到谢×越等人暂住地———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村×花园,所有人被强行“洗脑”进行“卖淫培训”。
日前,龙岗法院认定谢×越等几人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4年不等,被诱骗来又协助卖淫的卢雪×等人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获刑6个月至两年不等。